○兵三
△马政
蒙古,游牧之国,札木合称太祖之强曰,有骟马七十二匹。王罕饮青马乳,太祖尤慕羡之。盖国俗如此。
世祖混一之后,牧马之地,东越耽罗,北逾火里秃麻,西逾甘萧,南暨云南。又大都、上都及玉你伯牙、折连怯呆儿,周回万里,皆监牧之野。在朝置太仆寺典御马,及供宗庙影堂山陵祭祀,与玉食之。
桐乳取之百姓者曰抽分,有兵事则和买民马。和买不及则用拘刷之法,亦军政之大者也。
太祖定制:千、百户之子进为护卫,傔从十人或五人,所乘马于千、百户内取之。牌头之子,则取于十户之内。牧马者曰哈赤,曰哈剜赤,有千户、百户世其官。
至元六年,敕科取乳牝马,除蒙古千户百户牌甲外,其只鲁瓦□处业经寻常科取,勿再索之,若已拘刷者还之。七年,始立群牧所,掌阿塔思马匹。二十二年,立大都等路群牧都转运司,以掌刍秣之妄,未几罢。二十四年,改群牧所为太仆寺。
皇庆元年,立经正监,掌蒙古之牧地。又立群牧监,掌兴圣宫御位下之马。
延祐七年,太仆寺官忠嘉、阿剌帖木儿奏:“所管各项官孳育,去岁风雪倒死。差人计点,每三十匹为一群,六马补一,牝马两补一,用官印烙讫,取勘实有数目。”从之。
至治三年,敕每三年于各受麻选騬马之良者以千数,给尚乘寺备驾仗及宫人出入之用。
泰定元年,太仆卿浑丹等奏,自耽罗选牛八十三头至此,不习水土,乞付哈赤,换作三岁乳牛,印烙入官。是年,浑丹符又奏,各爱麻马多耗损,请市马一万匹以实之。俱从之。二年,大仆寺卿燕帖木儿奏,各处官马短少,太仆寺官及怯薛人赴各处点数明白,以册上。三年,太仆寺卿阔怯、燕帖木儿等又奏,系官马已备有细数,再遣太仆寺官至各处核点。
天历二年,立典牧监,掌皇太子御位下之马。是年,敕各属内哈赤,黑面玉马、五明马、桃花马,于三等毛色内进择进呈。又马主隐匿有毛色牝牡马亦里玉烈者,或首告发露,以马与首人,杖一百七下。又敕异样马,命都儿阿鲁赤专掌之。经正监,别赐草地自为一群,太仆寺卿撤敦等奏:“旧制:皇帝登宝位,太仆官亲至各处点视官马。请依例差官点数。”敕如所请。
至顺元年,云南行省言:“亦乞不薛之地所牧国马,岁绐盐,以每月上寅日饲之,则马健无病。比因伯忽之乱,云南盐不到,马多死。”诏令四川行省以盐给之。
凡车驾巡幸,太仆卿以下皆从。先驱马出建德门外,取其有乳者以行。自天子以及诸王、百官,各以脱罗毡置撤帐,为取乳室。车驾还,太仆卿先期征马五十酝都来京师。酝都,承乳车之名也。既至,使哈赤、哈喇赤之为大官者亲秣之黑马乳,以奉玉食,谓之细乳。诸王以下,亦供马乳。谓之粗乳自世祖以下,诸凌寝各有酝都,取马乳以供祭祀,号金陵挤马。逾五年,尽以畀守凌者。
官马以印烙马之左股,号大印子马,其印有兵古、贬古、阎卜川、月思古、斡栾等名。自夏至冬,逐水草以居。十月,各归本地,朝廷遣太仆寺官驰驿阅视,较其多寡,产驹即烙印取劫收除,现在数目,造蒙古、回回、汉字册籍以上。凡病死者三,则令牧马偿大牝马二;病死者二,则偿以一;病死者一,则偿以一牝羊;无马,则以羊驼折纳。
其籍于太仆寺者,总数不可考。惟至大元年,中书省言:“去岁请卫饲马九万四干匹外”则饲马十一万九千余匹,可以略见其大概云。其御位下、正官位下、随朝诸色目人员,甘肃、土番、耽罗、云南、占城、芦州、河西、亦乞不薛、和林、斡难、怯鲁连、阿忽马乞、哈呢木连、亦乞里思、亦思浑察、称海、阿察脱不罕、连折怯呆儿等处草地,内及江南、腹里诸处,应有系官孳生马、牛、羊、驼、驴点数之处,一十四道牧地,各千户、百户等名目如左:
一,东路折连怯呆儿等处,玉你伯牙、上都周围,哈喇木连等处,阿剌忽马乞等处,斡金川等处,阿察脱不罕,甘州等处,左手永平等处,右手田安等处,云南亦乞不薜,芦州,益都,火里秃麻,高丽耽罗国。
一,折连怯呆儿等处御位下:
折连怯呆儿地哈喇赤千户买买的、撤台、怯儿八思、阔阔来、塔失帖木儿、哈喇那海、伯要□、也的思、撤的迷失、教化、太教木儿、塔都、也先、木薛肥、不思塔八、不儿都麻失,不颜台、撤敦。
技赤、忽里哈赤千户下百户脱脱木儿。
兀鲁兀内土呵八剌哈赤阔阔出。
彻彻地撒剌八。
薛里温你里温斡脱忽赤哈剌帖木儿。
哈思罕地僧家奴。
玉你伯牙断头山百户哈只。
一,甘州等处御位下:
口千子哈剌不花一所。
奥鲁赤一所。
阿剌沙阿兰山兀都蛮。
亦不剌金一所。
宽彻千。
塔塔安地普安。
胜回地刘子总管。
阔阔思地。
大帖木儿等。
甘州等处杨住普。
拨可连地撤儿吉思。
只哈秃屯田地安童一所。
哈剌班忽都拙思牙赤耳眉。
一,左手永平等御位下:
永平地哈刺赤千户六十。
乐事地拙里牙赤、阿都赤、答刺赤迷里迷失、亦儿哥赤马某撤儿答。
香河按赤定住、亦马赤速哥帖木儿。
河西务爱牙赤孛罗□。
漷州哈剌赤脱忽察。
桃花岛青昔宝赤班等。
大斡耳朵位下:河西务玉提赤百户马札儿。
一,右手固安州四怯薛八剌哈赤平章那怀为长:
固安州哈剌赤脱忽察,哈赤忽里哈赤、按赤不都儿。
真定昔宝赤脱脱。
左卫哈剌赤塔不□。
青州哈剌赤呵不花。
涿州哈剌赤不鲁哈思。
一,云南亦奚卜薛帖木儿不花为长。
一,芦州。
一,益都哈剌赤忽都帖木儿。
一,火里秃麻太胜忽儿为长。
一,高丽耽罗。
和买马。
太宗十年,敕札鲁花赤胡都虎、培鲁虎□、讹鲁不等:自今诸路系官诸物,并由燕京、宣德、西京经过,其三路铺马,难以迭办,今验紧慢,定铺口数目,通由天下户数科定协济。三路旧户二百一十七户,四分著马一匹,新户四百三十四户,八分著马一匹。旧户一百六十九户,二分著牛一头,新户三百三十八户,四分著牛一头。现以甫路分,牛马难得,约量定价,马一匹银三十两,牛一头银二十两,若自愿置头匹分付者听。合得协济路分。东地路验户二十三万四千五百八十五户内,有复数民户时重数讫五千八百五十户为不见新旧,权作旧户免征外,实征二十二万八千七百三十五户,内有本路课税所勘当新旧户,照铺头口分例,别行科征送纳,总合著马七百八十五匹五分五厘,牛一千一十七头二分四厘,旧户十一万五千二百四十七户,合著马五百二十九匹一分五厘,牛六百八十一头八分,新户十一万三千四百八十八户,合著马三百五十九匹四分,牛三百三十五头四分四厘。民户二十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九户,重数户、课税所户在内,标拨与宗王口温不花、中书吾图撤合里并探马赤查剌温火儿赤一千七百五十八户。宗王口温不花拨讫一百户内,旧户三户,新户九十七户,中吾图撤合里拨讫新户三百四十五户。秃赤怯里探马赤拨讫新户六户。查剌温火儿赤伴等回回大师拨讫新户三十户。曹王讹可拨讫新户十户。罗伯成拨讫新户三户。夺沾儿兀兰拨讫新户七户。查剌温火儿赤等以下出气力人。拨讫一百八十三户,乞里□并以下出气力人,拨讫户三百三十六户。笑乃□并以下出气力人,拨讫户四百六十七户。孛里海拔都,拨讫一百户。课课不花,拨讫五十五户。合丹拨讫一百十六户。是时无和买之例,惟科定各路民户合著马若千匹,对协济燕京、宜德、西京三路铺马。
中统元年,始敕宣抚司于本路和买騬马一万匹;依市价课银一锭买马五匹,临时斟酌高低定价。凡有騬马之家,五匹存留一匹。有职事官吏亦许存留一匹。和买见数印烙讫,达鲁花赤管民官管押至开平府交割。计燕京路二千四百匹,真定路八百匹,北京路二千匹,平阳路八百匹,东平路八百匹,济南、滨州两路四百匹,大名路四百匹。西京等路二千四百匹。
二年,帝谕中书省曰:前阿里不可败于昔木土脑儿,今北方雪大,又将复至。据随路无论何人等,马匹尽数和买,每五匹价银一锭。又谕陕西、四川等路和买马匹,其数目先差使臣奏闻。
四年,谕中书省,据阿术差来使臣抹喜奏,马区阙少,可于东平、大名、河南路宣慰司今年差发内,不论回回、通事、斡脱并僧、道、答失蛮、也里可温、畏兀儿、诸色人马匹,每钞一百两,通滚和买肥壮马七匹,付阿术等绐与军人。总计和买一千五百五十匹:都元帅阿术一千六十四匹,长寿十九匹,怀都六十九匹,也先不花三百九十八匹。
十四年,敕中书省收到和买马匹内,盲者、瘤者、嗓者、怀驹者印烙毕,俱分付本主。又漕运司牵船马匹,别委本司印烙,沿途官给刍秣应付人夫槽□。
二十年,丞相火鲁火孙等奏:“忙古騬拔都军二千人,每人绐马三匹。今见有一千匹,乞降价再买五千匹。每三匹内,两牝马,一騬马。于大王只必铁木儿、驸马昌吉两位下民户内,并甘、肃州、察罕八哈剌孙数处,差人和买。”从之。
二十六年,尚书省奏和买马并支放钞数。
一,至元钞一万锭,差官管押前去各处:燕南河北道至元钞二千四百锭,山东东西道钞二千锭,河南等路一千八百锭,太原路、平阳路各一千锭,保定路、河间路各三百锭,平滦路二百锭,本部开支发付都城诸衙门马匹钞四百锭,大都路钞六百锭。陕西等处行省就用保官钱支放。
一,委本道宣慰司、各路总管府官一同和买。
一,站赤。每正马一匹,收留贴马二匹,余仿上和买。
一,差官押运钞数至彼,依数许管呈省,其和买事止责本路官吏。
一,马四岁以上堪中和买;至年老之马,若肥壮亦行和买。
一,权豪势要之家隐占马匹,决杖一百七下,其马投官。
一,各路官员若同心办集马匹,肥壮别议奏闻;其怠慢及马劣者治罪。
一,除陕西行省、平阳、大原径赴河东山西道宣慰司交纳外,其余各路每三百匹作一运,如沿途比原纳膘分,但有瘦弱、倒死,勒令押马官陪偿治罪。
一,和买,开马具原主名姓、毛齿,膘分、价直呈省。
一,探马赤、唐兀、秃鲁花军人,除原有马数不在收买之限,不得转买他人马匹。犯者,买主、卖主各决一百七下,马与价俱没官。
一,马价以中统钞为则:骟马,每匹上等五锭,中四锭,下三锭;曳剌马,每匹上等四锭,中等三锭,下等二锭;小马,每匹上等三锭,中等二锭二十五两,下等一锭。是年,丞相桑歌奏:“与月儿鲁等共议,京兆等二十四处郡县免和买。彼处所有之马,若也速□儿、并忽兰、帖哥烈所领军内有上马者,与之,其余腹里郡县所有之马,若尽买之,窃恐绝。种户、军站户马,免买,各处科一万匹,但买骟马、牡马,不买牝马。“从之。
三十年,中书平章帖可、剌真等奏:“前者为收马事,令臣等议奏,今与枢密院、御史台阿老瓦丁、伯颜、赛因囊加□等共议,凡请俸人员,令出俸钱买马一万匹。今用马之时,有司无钱更买一万匹。若再拘刷,恐损民力。乞减价与五锭买之。“帝曰:“朕不知,卿等裁之。前者,昔宝赤辈言:真定种田人,或一百,或二百人骑马猎兔,似此等马,皆当拘之。”刺其又奏:“众议斟酌一马价五锭。臣等恐太多,作三锭,若何?”又秦诏:“朕不知,卿等裁之。前者刷马事,益暗伯以李拔都儿之言上请,卿等与暗伯共议以闻。”于是月儿鲁、帖再、暗伯、剌真、李拔都等共奏:各省科买马一万匹。诏如所请。
大德五年,中书省议拟,于上都、大同、隆兴三路和买马匹,隆兴路委本路总管也里忽里,河东宣慰司委本道宣慰使法忽鲁丁,上都留守司委本司副达鲁花赤撒哈秃,不妨本职提调。依和买十岁以下、四岁以上堪中肥钍骟马、曳刺马小匹,每匹通滚价直,不过中统钞五锭。又变通至元旧制,稍增其价焉。
括马
又名刷马。至元十一年,括诸路马五万匹。二十三年,丞相安童奏:“定议中原括马斡儿脱、达鲁花赤官,回回、畏兀儿井闲居宫户,有马者,三分取二,汉人尽所有拘取。又军、站、僧、道、也里可温、答失蛮欲马何用,乞亦拘之。”又奏:“马价续当给降,隐藏及买卖之人乞斟酌轻重杖之。”帝曰:“此卿等事,卿自裁之。”总计刷到马十万二千匹:
一,赴上都交纳八万匹:大都路一万匹,保定、太原等路各六千匹,真定、安西等路各七千匹,延安、平滦等路各二千四百匹,河间、大名等路各六千匹,东平、济南等路各四千匹,北京路八千匹,广平路三千匹,顺德路二千匹,益都路五千匹。
一,赴大都交收,省部差官择好水草牧放听候起遣,马二万二千匹:彰德路三千匹,卫辉路一千匹,怀孟路一千匹,东昌路二千匹,淄莱路一千匹,济宁路二千匹,恩州路五百匹,德州路五百匹,高唐州五百匹,冠州三百匹,曹州七百匹,濮州五百匹,泰安州五百匹,宁海州五百匹,南京路三千匹,归德府路一千匹,河南府路一千匹,南阳府一千匹,平阳路二千匹。为灾伤赈济,杰拟马数。
二十四年,帝自将讨乃颜,括河南僧道马匹,总计一千五百三匹。百官以职守不扈从,献马以给卫士。又括平滦路马匹。二十五年,括隆兴府一百四十三匹,交付北征军人。又敕太原路应付阿只吉大王位下七百步行人,每名骟马二匹及两月粮。
二十六年,答思、秃剌、帖木儿等奏:所领渐丁无马。敕隆兴府拘刷给之。又丞相桑哥等奏:“臣等议,行省官骑马五匹,宣慰司官、三品官各骑马三匹,四、五品官各骑马二匹。五品以下各骑一匹。军官、军坫马免刷。”从之。
二十七年,中书省奉敕移咨各省:除军官、站户、品官合留马外。不论是何人户,应有马匹尽数拘刷到官。总计九千一百三十七匹:江淮省六千二百五十四匹,福建省二百三十匹,湖广省一千八百二十匹,江南省六百九十六匹,四川一百三十六匹。支拨六千八百十三匹:哈剌赤收三千二百九十六匹,贯赤卫收一千五十七匹,四怯薛阿塔赤等收一千三百九十九匹起赴上都。阿速卫等收二千一百八十八匹。见在马一百十五匹札付太仆寺收管讫。
三十年,诏叛王仍不侮过,用军之际,随处行省括马十万匹,后偿其直。其合行事理:
一,诸人应有马匹,除病嗓不堪者及带驹牝马打讫退印,分付原主,其余尽数收括,若将堪中马匹隐弊,及不行印烙者,当该官吏断罪罢职。
一,养马之家,应尽数赴官,如有隐藏影占抵换马匹者,决杖一百七下,马没官,其价钱付告人充赏。
一,站户正马一匹,许留贴马三匹,其余马匹尽数赴官印烙。
一,探马赤、阿速、贯赤、唐剌赤、唐玉、秃鲁花、大都六卫军马免刷,余正军贴户应有马匹尽数别用记印烙讫,分付各主知,在听候。
一,押马官从各处官司与差去官一同拣选,知会牧养头匹达鲁花赤、色目上官利害押前来,每运不过一百匹。
一,官员存留马,一品五匹,二品四匹,三品三匹,四、五品二匹,六品以下一匹。听除官员,色目人二品以上留二匹,三品至九品留一匹。汉人一品至五品受宣官留一匹,受敕官不须存留。
一,外路在闲官员,除受宣色目官留一匹,其余受敕以下并汉官马匹,无论受宜、受敕尽行赴官印烙解纳。
一,随朝衙门并六部断事官、通事、译史、令史、宜使、奏差、知印人等,旧有马匹者止留一匹,无者毋得劫行置买,违者杖五十七下。其马没官。
一,差去官并各处刷马官、押马官等,不得抵换马匹,及取受钱物,看循面情,违者治罪。
又中书平章政事帖哥、剌真等奏:“在前刷马,皆由一道赴都,聚为一处,骚扰百姓,践踏田禾,马亦倒毙。今各处刷马,宜分数道赴都。”敕从之。计刷马十一万八千五百匹,江南行省马二万四千匹。江浙省一万匹,福建省马二千匹,两省马到宿迁县,计会都省所委官指拨,由泰安州、东平路分三道至大都。湖广马八千匹,江西省马四千匹,由汴粱、怀孟两路至太原、大同迤北交纳。腹里行省、宣慰司,并直隶省部路分,马九万四千五百匹。河南省马二万匹,汴梁等五路并荆湖等处马,由怀孟路至太原、大同迤北交纳。淮东道马至宿迁县,由泰安州、东平路、益都路分三道至大都,淮西道马由大名路至大都。陕西、辽阳两行省收拾马匹现数,就本省地面牧放。陕西省八千匹,付阿难答大王收管。辽阳省五千匹、四川省一千匹,押赴陕西省,交割牧放。山东宣慰司一万五千匹,从便赴大都。河东道宣慰司一万匹,大同迤北交纳。直隶省部路分十二处:直赴上都文纳者,平滦路二千匹;由太原路至大同迩北交纳者,卫辉路一千匹、彰德路二千匹、怀孟路一千匹;从便赴大都交纳者,大都路八千匹、保定路四千匹、恩州三百匹、冠州二百匹、大名路四千匹、河间路四千匹;由飞狐口,大同迤北交纳者,真定路五千匹、广平路二千匹、顺德路一千五百匹。
大德二年,丞相完泽、平章赛典赤等奏:“臣等观世祖皇帝时刷马五次,后一次括十万匹,虽行讫文书,止得七万余匹。为刷马之故,百姓养马者少。今乞不定数目,除杯驹、带马驹外,三岁以上者皆刷之。”帝从之。又诏:“刷马之故,为迤北军人久在军前,欲再添赴敌军数,以此拘刷耳。”
总计马十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五匹:
行省三万七千二百十二匹:
河南省一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匹,
陕西省一万八千四百十九匹。
四川省一千八百七十二匹;
辽阳省一万六十二匹;
腹里七万四千五百四十二匹:
大都路八千二百二十三匹,
保定路二千九百六十七匹。
河间路三千二百十九匹,
济甫路六千二百二十三匹,
般阳路二千七十七匹,
益都路五千二百四十四匹,
高唐州二百三十六匹,
恩州二百四十四匹,
冠州二百十八匹,
德州一干二百八十五匹,
曹州一千六百五十六匹,
东昌路一千三百二匹,
济宁路二千六百五匹,
广平路二千二百三十三匹,
真定路八百六十七匹,
濮州一千九十八匹,
彰德路二千八百四十一匹,
大名路三千三百八十二匹,
顺德路一千十一匹,
东平路一千六百三十二匹,
泰安州一千一百三十四匹,
平滦路三百五十四匹,
卫辉路二百九十六匹,
宁海州二百三匹,
怀孟路一千六百六十七匹,
平阳路九千八百六十八匹,
大同路二千八百四十四匹,
太原路九千五百十六匹。
未几,平章政事赛典赤、暗都赤等奏,“民间闻刷马,私下其直卖之。臣等今罢马市,察私卖者罪之。世祖皇帝时拘刷都城合骑、合纳官者,皆令印烙讫,无印字者刷之,以此不乱。今难于在先怯薛歹、诸王、公主、驸马等皆在都城中,依例合刷、合回主者不可印烙。蒙古怯薛歹等乞依汉人冽,有隐蔑者罪之。”诏如所请。
三年,枢密院奏:“前者奉敕振绐红胖祆军物力,今省臣议,每人支马价五锭。臣等谓虽有给钞之名。虚费不得用,因与省臣议:察忽真、念不烈百姓,又忙哥歹百姓及河西不曾刷马之地。和尚、先生、也里可温、答失蛮马匹尽行拘刷。依例与直,如更短少。然后再支马价。”帝曰:“卿等议是也。不敷则以钱给之。”
四年,遣刘深等征八百媳妇,敕云南行省:每军士给马五匹,不足则补以牛。
至大三年,丞桕别不花奏:“西面察八儿诸王,久不奉朝命,今始来降,振起其军站物力,应刷马给之。”敕准腹里、行省刷马四万一百三十匹。腹里路分三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匹:晋宁路二千七百七十五匹,冀宁路二千三百匹,真定路九百四十六匹,怀孟路六百八十二匹,广平路一千二百四十三匹,颀德路六百七十三匹,彰德路四百五十四匹,卫辉路六千二匹,中都留守司五百九十九匹,大都路四千八百八十八匹,保定路四百三十六匹,河间路九百四十五匹,德州路一百九十匹,曹州路三百四十一匹,大名路一千二百十五匹,济南路七百二十三匹,高唐州一百六匹,恩州一百五匹,永平路五百二十六匹,冠州一百三十三匹。东昌路二百十四匹,濮州四百二十六匹,益都路一千六百二十四匹,济宁路四百四十八匹,般阳路一千十三匹,东平路二百十九匹,广平路四十七匹,秦安州一百九十六匹,宁海州六百三十五匹,塔思哈剌牧马官、卫尉、太仆院使、床兀儿平章等收之。行省刷马一万五千八百九匹:河南江北行省七千七百九匹,中都刷马、大宗正府札鲁花赤、别帖木儿平章等收之;湖广行省二千六百四十二匹,中都刷马官、别帖木儿平章等收之;江浙行省三千四百五十八匹,大都刷马官、刑部尚书王伯胜收之;江西行省二千匹,中都刷马官、别帖木儿平章等收之。除事故寄留,倒死走失及给散坫马外,收马三万一千四百四十六匹。凡刷马,以军事急,和买不及,故科民马以应之。今诸王入朝,以和买赐之可矣。亦刷行省之马,使百姓受累,非制也。
延祐三年,右丞相帖木迭儿等奏:“起遣河南行省所管探马赤军,各给马二匹,千户、百户、牌头内有骟马、牧马、牝马皆行,不足于附近州县拘刷四马以上之马,各贴为二匹。”
四年,帖木迭儿等又奏:“前者军人上马之时,大都、上都西路拘刷马匹,今济南、益都、般阳等路,又北京一带,辽阳省所辖各路,并未拘刷,乞依例刷之。”俱从之。总计二十五万五千二百九十一匹。腹里十六万四千五百二十三匹:上都留守司二千六百二十匹,冀宁路二万八千二百八十匹,晋宁路一万六千二百九十匹,益都路一万八千七百三十八匹,大同路二千二百四十匹,济宁路五千九百三十六匹,般阳路六千四百三十四匹,河间路一万七百五十二匹,永平路三千二百六十六匹,思州二百七十六匹,德州三千一百十九匹,怀孟路一千七百三十三匹。宁海州二千六百二十五匹,兴和路七百五匹,保定路三千八百八十九匹,大都路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一匹,濮州六千六百二十匹,顺彷路一千五百二十匹,卫辉路一千六百七十六匹,彰德路二千六百六十五匹,高唐州六百五匹,广平路二千一百六十一匹;大名路二千二百六十二匹,泰安州一千一百八十七匹,济宁路八千六十七匹,真定路九千八百七十二匹,东昌路三千三百三十六匹,冠州七百三十二匹,曹州二千四百四匹,东平路八百九十二匹。辽阳省所辖七千九百六十八匹:广宁路九百匹,辽阳路四百五十九匹,沈阳路三百八十三匹,开元路六百五十二匹,金、复州万户府二千一百四十二匹,大宁路三千一百五匹,懿州四百二十六匹。河南省八万二千八百匹,各交付四万户蒙古军人:淮东追九千七十二匹,荆湖北追五千九百二十三匹,南阳府五千三百二十一匹,安庆路三千七百七十五匹,归德府五千三百十二匹,汝宁府七千六百四匹,汴梁路二万二千二十七匹,襄阳府三千七十二匹,安丰路七千七百二十二匹,扬州路一千一百五十五匹,德安府三千五百六十四匹,河南府二千六百三十九匹,庐州路五千四百十一匹,黄州路二千一百三匹。
五年,中书省奏:“阿撤罕等叛乱之时,陕西省不分军民站赤一概拘刷马匹。后各回复原主。前年各路刷马之时,不及陕西。今军站辛苦,乞刷陕西省马匹以赡之。”皇太后懿旨亦欲差人拘刷。敕:“依延祐四年定例,差官与各路正官同刷堪中马匹,印烙明白交割。”其章程,祝至元三十年稍有损益,不具录。
六年,参议中书省钦察等奏:“去岁奉命拘刷陕西省马匹,今行省官及台官上言:阿撤罕等叛乱,骚扰百姓,拘收马匹,又兼年谷不登,百姓阙食,乞罢刷马之事,臣等谓其言有理,万户齐都军五千人,请止给两匹俸马、一匹牝马之价。”从之。
七年,右丞相帖木迭儿等奏:“起遣押当吉译言贫民。回籍,奏准于汉地和买马三万匹给散。今年为整治军力,钱币空虚,权于附近州县刷马三万匹给之,俟秋成拨还其值。”总计刷到马一万三千三百十三匹:河间路三千八百六十一匹,大都路五千二百七十七匹,保定路二千一百五十六匹,永平路二千十九匹。是年七月,帖木迭儿等又奏:“怯薛歹用马,乞于大同、兴和、冀宁三路依前例差人拘刷。”总计马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二匹:兴和路四百六匹,大同路三千八百八十八匹,冀宁路八千一百六十匹。延祐五年以恤军站刷马,六年,以起遣押当吉刷马,又以怯薛歹用马剐之,皆非军事,盖拘刷益滥矣。
致和元年九月,文宗自江陵人大都,平章速速等启:“战士即日用马,气令大都南北二城,除见任官外,回回及答失蛮等骡、马,取二口内赴总管府交纳,违限不纳者重罪。”又丞相燕帖木儿、别不花,平章速速,郎中自当,员外郎举里,都事朵来等启:“遣断事官捏古、兵部侍郎罕赤赴真定路刷马,除见在官员、军站户、兵户,计三岁以下及怀驹、引驹马匹外,其余不论是何人等,尽行拘刷,隐匿及换易者,依条断罪。”别不花等又启:“前河间、保定、真定等路降钞。以四锭、五锭为率,和买马匹。军事急,比及和买,诚恐迟误,乞拘刷三路马匹。俱奉令旨准,敬此。”
天历元年,平章政事速速等奉准拘刷晋宁、冀宁二路马匹。敕遣吏部员外郎辛钧赴冀宁路,同知保禄赴晋宁路。速速等又请拘刷山东各路,从之。总计腹里刷到马匹一万七千六百九十五匹:真定路二千四百匹。河间路八百二十匹,保定路八百二十六匹,益都路三千六百十一匹,济南路一千五百二十八匹,东平府八百二十匹,东昌路二百三十六匹,濮州路三百五十一匹,济宁路一千三匹,泰安州二百四十四匹,曹州四百二十六匹,高唐州二百十二匹,德州四百八十六匹,般阳路三百三十二匹,大都路四千二百六十八匹。河南省刷到三万九千八百二十八匹:淮东道六千七百九十匹,荆湖北道九千一百七十九匹,汴梁路九千三百二匹,黄州路一千五十一匹,庐州路五千二百十一匹,安丰路三千一百七匹。
后至元二年,敕汉人、南人、高丽人,凡有马者,悉拘之。时盗贼窃发,以拘刷为防乱之计,尤非政体云。
抽分羊马
太宗五年,敕田镇海、猪哥、成得卜、刘黑马、胡土花,小通事合住,绵厕可、木速、孛伯,百户阿散纳、麻合马、忽赛因、贾熊、郭运成并官员等,据斡眚朵商贩回回人等,其家有马、牛、羊及一百者,取牝牛、牝羊一头人官,牝马、牝牛、牝羊及十头,亦取牝马、牝牛、牝羊一头大官,有隐漏者尽没之。
定宗五年,敕诸色人等马牛羊群,十取其一,隐匿者罪之。
宪宗二年,敕诸色人孳畜,百取其一。隐匿者及官吏受财故纵者,不得财而骚扰者,皆有罪。
大德七年,兵部议:“抽分羊马人员,每岁扰累州县,苦虐人民。拟令宜徽院立法,严切拘钤。至抽分时,各绐印押差札,开写所委官吏姓名,不得多带人员及长行头匹。经由通政院倒给铺马分例,前去各该路府州县,同本处首民正官,依例抽分羊马牛只,随即用印烙讫,趁好水草牧放。如抽分了毕,各取管民官印署保结公文,申覆本院,委官押领,依限赴都交纳。其余一切搭盖棚圈并常川马匹草料饮食等物,不须应付。庶革扰民欺诓之弊。”从之。
八年,中书省奏:“旧例,一百口羊内抽分一口,不及一百者,见群抽分一口,探马赤羊马牛不及一百者,免抽分。今御史台及行省官皆言见群抽分一口损民,拟后三十口者抽分一口,不及者免,实于官民便益。巨等谓,应依先例一百口内抽分一口,见群三十口内抽分一口,不及三十口者免。宣微院差选见役廉慎人,与各处管民官一员,公同抽分。将在先溢委之人罢斥。”从之。
皇庆元年,枢密院奏:“世祖皇帝定例,探马赤军马牛羊等一百口抽分一口,与下户贫芝军人接济物力。去年中书省奏遣爱牙赤于军中,再加抽分一半马牛羊,一半钞锭、毡子等物。如此重查,军力必至消乏。乞止依薛禅皇帝定例施行为便。”敕:“军人与百姓不同,其依旧例行之。”
延祐元年,中书省奏:“前哈赤节次阅讫官牝羊三十余万口,本欲孳生以备支持。因年远,哈赤等将孳生羯羊不肯尽实到官,宜徽院失于整治,致为哈赤等所私用。每岁支持羊口,皆用官钱收买。又每遇抽分时,将百姓羊指作官羊夹带映庇,不令抽分。拟依照原定则例,从实抽分。若有看循作弊,从严究治。哈赤牧放官羊,亦仰从实分拣,除牝羊并带羔羊存留孳生外,应有堪中羯羊印烙,见数拘收,如有隐匿者,从严追断施行。”总计抽分之地,凡十有五,曰,虎北口,南口,骆驼岭,白马甸,迁民镇,紫荆关,丁宁口,铁门关,浑源口,沙净州,忙兀仓,车坊,兴和等处,辽阳等处,察罕脑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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